在家闲来无事,随手从书架上取出《鲁迅小说汇编》再次翻阅。当读到《故乡》中“走路的人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时,不由想起了四十多年前一件相似往事。
我十七虚岁下乡插队,后来在大队的副业队,那里有一块瓜地。每当瓜果快要成熟的季节,队长就安排我到瓜棚去看护。其实当时农村中小偷倒是不大有的,所谓“看护”,也只是防防而已。我只要每天在瓜果地里转上那么两圈,看看有什么需要护理的,其余时间就可以在瓜棚里尽情地看虽然不能当饭吃但我视为精神食量的书。
因为瓜果地就在大运河边上,一次我正在看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古纤道上走来一位浑身汗涔涔的纤夫要买瓜果。我看他身上也不象带着钱,估计是要讨个瓜吃,但不好意思只好说买。就顺势说:“卖是不卖的,送一、二个甜瓜给你解解渴倒是可以的。”就起身在瓜果地里摘了二个已经成熟的甜瓜送给他。纤夫接过甜瓜,连说“谢谢”后转身追上他的同伴继续“纤夫的爱”去了,我便也重新回到书中杨子荣与座山雕斗智斗勇的故事中去。
在那“人民公社”的时代,这种形式的“与人方便”算是正常的小小“善举”,是行得通的。若是站在现在法律法规健全的市场经济角度看,这又算是“慷了公家的慨”,我得赔偿公社两个瓜。
2023年6月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