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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往事:我欠女儿一辆车

发表日期:2019年9月9日   作者:刘立江

    女儿1982出生,小时候玩具不多,非常喜欢布娃娃,第一个是奶奶给买的,玩不久就坏了。第二个是姥姥给买的塑料洋娃娃,穿着一套连衣裙,小皮鞋,蓝眼睛,黄头发,女儿爱不释手。由于玩的时间较久,许多头发掉了下来,从后面看上去就像一个小老太婆。后来我用锥子将头发又缝了上去,但十分稀疏,就是这么一个洋娃娃,陪伴女儿过了童年。

    那时候不是不给女儿买,一方面是女儿不喜欢别的玩具,奶奶曾给买过一个玩具飞机,但她从来不玩,对其他玩具也不感兴趣二是收入太低,没有多余的钱给孩子买玩具。有时有一点闲钱,给孩子买的较多的是学习用品,其中有一套识字卡,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套大约10厘米见方的纸质识字卡片,为了防止损坏,好使用的时间长一点,我找来纤维板切成卡片大小,将卡片粘在纤纤板上,以增强其牢固程度,再用线绳串起来。这套卡片是女儿最初的识字工具,一直保存到从东工房搬家才处理掉。后来经济条件好些了,给女儿买了些小人书之类的学习兼娱乐品,有些儿童读物至今还保存着。

    从我们普通家庭来讲,一个小孩从出生到长成,一般要用过三种车。即婴幼儿手推四轮车、儿童三轮脚踏车和两轮脚踏自行车。手推四轮车是我在车间工作期间给女儿做的。由于用的材料比较单薄,架子很软。孩子小的时候还可以承受,大一点以后难以负重,摇摇晃晃坚持了一段时间。原计划再做一辆,没等做好孩子己经用不上了。脚踏三轮车是花十几元钱从商店买来的。女儿长的很快,个头比较高,小车骑了一年多,车子明显小了,把车架子骑断了。我就拿到厂里让电焊工师傅给修好,又骑了一年多,最后扔掉不是因为车坏,而是太小了。

    在女儿六、七岁的时候,有些小孩开始骑两轮车了。我们夫妻也想给女儿买一辆,但手头的钱一直不够。攒了三四个月后钱终于够了,和妻子带着孩子高高兴兴地去商店买车。但到了那里一看大失所望,原来九十三元一辆车,涨到了一百二十九元,我们败兴而归。那时候人们之间很少攀比,买不了就不买,心里也没什么压力,嘻嘻哈哈一笑,就当没有这件事。后来钱宽裕了,我们一家三口又去商店选购,选择来选去没买车,而是买了一台电子琴。那时女儿已经上了小学了,我们认为学点东西比骑车重要,等以后钱充足了,再给女儿买车。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那段时间,国家经济转轨,物价不稳,变化很快,工资收入的增长,远远跟不上需求和物价的增长。

    没过多久,女儿会骑大人的自行车了。刚开始是半圈半圈的“掏大梁”,后来是整圈整圈“掏大梁”,路上车辆很少,也不需担心安全问题。有一天女儿满头大汗回来,原来她骑着自行车去了奶奶家,后架上还驮着同学陈静。奶奶见了即高兴又害怕,孙女大了很高兴,但在没有大人的监护下跑这么远的路让奶奶非常担心,从那以后,我不再让她骑车了。

    随着女儿长大,对自行车的需求已经淡化。但在很长的时间里,没给女儿买上儿童车这件事,一直感到内疚,在心头萦绕数年。

    那时候孩子们普遍文化生活匮乏,主因是经济条件。

    按常理讲,我们俩应算经济条件较好的小家庭。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五口人其中三个人有收入,但事实并非表面现象。我们搬到岳父岳母家居住时,与岳母有个约定:妻子的工资全部交给她,负责我们的吃、喝、住,我的工资由我们俩支配。那时候工资四十多元,没有奖金等其他收入。当时钱的比值还较高,但需要办的事太多,四十多元钱月月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在我结婚前母亲打了两个会,每个二十元,每月支出四十元,到我们搬走时还差五个月结束。我主动找到母亲,提出每月给她二十元,母亲推辞几句最后还是接受了。打会结束后,母亲说每月要我五元钱,我执意给了十元。无论是二十元还是十元,对于收入不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为什么我执意要给呢?对于一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来讲,确实有许多别人不知的内情和苦衷。一是有回报一下父母养育之恩的考虑。妻子是独生女,婚前约定婚后到岳父家居住,以便照顾二位老人。虽然未走远,但毕竟离开了自己的父母。二是家里那时经济比较紧张,弟弟妹妹都处上了对象,也进入了结婚的准备阶段,母亲压力山大,为此母亲负债了几百元。给母亲十几元钱虽然解决不了大问题,起码是个心意。三是母亲是个爱挑事的人,这方面能有所表示,尽量减少了她在这方面挑我事的由头。

    这十元钱一直到父亲退休金提高以后母亲就不要了,她也知道我俩事多钱少。虽然在钱的方面没补偿过我,但在给孩子做衣服、改善生活等方面还是帮助很多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都特别善良的人,一家人从来没在经济问题上发生过意见,妯娌之间、姑嫂之间处得十分融洽,成为左右邻居的楷模。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这句俗语我体会颇深。妻子三四十块钱工资给岳母维持我们三口人的吃喝,确实不算多。岳父退休后做临时工,每月收入也交给岳母,总的收入就不算少了,但生活水准一直较低。岳父有四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三个弟弟和妹妹在农村,岳父岳母偶尔对弟弟们给些接济。其实根本的问题出在岳母的习惯上。岳母为人善良豁达,乐于助人,但她爱“游胡”和打麻将,虽然赌资金额不大,但长年累月,输的钱计其数。为此岳父与岳母经常生气打架,但无济于事,这才是家庭生活水准较低的根本原因。

    在岳母不能主持家务前,没为我们积攒过钱,没买过大件东西,就连买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等,都是我俩一点一点攒钱买的。买来之后,放到了岳父岳母的房间,让他们首先享受。妻子是抱养的孩子,岳父是一个非常勤劳善良的人,岳母虽然脾气大些,但对女儿倾尽全力,给予了纯真的母爱。所以,我们不能亏待他们。在岳母把家庭财权交给妻子之后,又逢解放前老工人连续调资,家里生活迅速改善,为岳父岳母长寿奠定了基础。如果岳母还当家的话,岳父营养不良的问题不知会持续多久。

    岳父岳母的亲戚很多,我俩也有些朋友,因此少不了来来往往。岳母要求我俩,他们的亲戚重要节日必访。亲戚大部分在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和丰润区,走亲戚成了我俩的负担。有时乘公交车,一次走访不完还要去第二次。为了一次办完,妻子带着女儿乘公交车,我骑着自行车,驮着十来份东西,往返几十公里,且风雨无阻。我俩还有一个怪毛病,总认为岳母给准备的东西少,到亲戚家之前,再花钱买些别的东西,这些都从我俩的腰包里出。妻子也爱打扮,但资金有限,只能买一些普通的化装品,衣服也添置的很少。

    我从小时候起过惯了艰苦生活,成家后又没有良好的经济条件,所以养成了十分节俭的生活习惯。虽然视女儿为掌上明珠,但给女儿的物质条件并不优,除了母亲和岳母给孩子做些衣服外,我从母亲那学来的裁缝技术,用到了女儿身上,给女儿做了一些童装。幼小的心灵非常单纯,生活的十分快乐。

    女儿三岁的那年我考上了党校,需要在校吃住,给经济又增加了一些支出。我努力节俭自己,尽量少花钱。买菜买饭的时候,很少买那些价格略高的食物。为了节省支出,逢礼拜天回家时,让妻子炒一罐头瓶咸菜带着,省下买菜钱,这样能坚持两至三天。

    有一段时间父亲中风住进了医院,我只能休礼拜的时候去看护父亲。那时候企业每月只报销四次往返车票,多出部分由自己承担。党校的晚自习可以早走点,但早自习不能迟到,本人是班干部,还不敢放松自己。为了增加看护父亲的时间,和永祥结伴骑自行车跑家。清晨五点半就踏上了征程,不管是寒风凛冽,还是雨雪交加,二十五公里的路途从未迟到过。有一次下小雪,骑车到国各庄矿附近时正赶上草垛失火,顶着热浪骑了过去。公路离着火点有一百多米远,如果不是赶时间,真想想在大火旁多暖和一会。

    女儿那时已经懂事了,礼拜六下午妻子有时带她去东工房的路口接我,到家大部分时间是哄女儿玩。每次回家经常给女儿买一点东西,女儿期望值也不高,有点东西就高兴。有一次回家时只剩下六毛钱,从党校乘车到家票价是五毛六,到西工房是四毛九。我对同学说去街上有事,就在西工房下了车,用一毛钱给女儿买了一袋糖豆。从西工房走到家大约有三公里的路程,丝毫没感觉到远。见到女儿抱在怀里,女儿吃着甜甜的糖豆,开心的笑容特别灿烂,心里特别幸福。住在宿舍晚上很无聊时,就拿出女儿的照片看一看,桌子里唯一的几张照片就是女儿的,是教育培训科同事新民在北寺公园给女儿照的。

    这样的生活过了大约十年左右,那时虽然生活水平低,但社会比较均衡,许多家庭条件不如我们,心态比较满足。工作虽然比较艰辛,但年轻体健,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古人云“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社会变化太快了,生活虽然好了,但那些久远的故事并未遗忘。.

    时光飞逝,现在外孙都已经上学了。看到现在孩子们丰富的生活,有时感到对女儿小时候很亏欠。但想一想我们小时候的生活,又感到她们是幸福的。再想一想父母那一代的境遇,感到我们又是幸福的,我们成长阶段虽然物质比较匮乏,毕竟没有了战乱和逃难,有了一个安稳的家。

    社会总在进步,只是现在进步的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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