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老年大学教学管理规定
指导思想
老年教育是社会进入到老龄化社会的时代产物,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大学必须坚持办学宗旨,执行施教方针,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并且要不断完善和创新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真正成为老年人“学、乐、为、教”终身教育活动的场地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阵地。
为保障学校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对学校教学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制
学校实行学期制,全年分2个学期,每学期授课16周。上半年3-6月,下半年9-12月,其中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各学科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与各周课时安排不同确定完成教学任务时限。
二、教学班
(1)教学班学员一般要求达到30名以上。遇报名学员不足(器乐班不到15名,其它教学班不到20名),则不予开班。需要开班,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2)报名学员超过容量的班级,另行安排时间增班,待达到规定学员数后,再予开班。
(3)每教学班一般设班长1名,学员超过40名的班级,可另增设副班长1名;每10-15名学员组成一个小组,设小组长1名。在教学管理中应充分发挥学员自主管理、民主管理作用。
三、课程设置
学校开设专业课程,应本着面向实际,与时俱进的原则,依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设置。各专业课程设置均应充分体现政治性、实用性、科学性、趣味性和娱乐性。
每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由教务处在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提出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
根据形势需要与学员的要求,在学期中可举办政治性、实用技术性的专题讲座或培训活动。
在教学中可按照发挥学员特长、教学乐为紧密结合、服务社会需要和灵活多样的原则,学校成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艺术团体、协会等,采用教学班或兴趣小组的组织形式开展教学、辅导活动。
四、教师
1、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具备教师任职资格或精通所任学科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相关学科的教学能力。
2、教师的聘用
(1)教师的聘用范围,原则上是松陵地区的大、中、小学在职或离退休教师,也可是具备某种专业特长且公众认可的专业人才或名家。
(2)兼职教师实行公开聘用的办法,由学校教务处经考核后提出聘任名单与任职年限,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正式聘用,以学校名誉颁发给聘书。
(3)教师聘用年限一般以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年限确定。在聘用期内,有一方要求解除聘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所任教学班合格的教学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开。
(4)教师聘用期满,根据学校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续聘或解聘。
五、教学与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大纲,讲究教法,指导学法,切实做到“八认真”:即认真钻研教材,认真(编写)执行教学大纲,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检查学员出勤,认真辅导,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认真布置与检查学员作业,努力提高授课质量和课堂效率,同时举办各种展示、实习、参观等辅助教学活动,不断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让学员学有所得、学有所乐,真正做到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
2、必须按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和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重视书本知识教学,指导学员加以应用和实践。教师讲课,必须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深入浅出,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讲清知识。坚持低起点、慢速度、多反复,重视实用知识和技能教学,激发学员学习兴趣与学习积极性。
3、必须按照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得任意放低或拔高教学要求,如遇必要增加或删减某些教学内容,需征得教务处同意,并给予备案。
4、要重视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和教学效果的反馈,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全体学员,不断查漏补缺,耐心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和问题。
5、充分发挥学校现有教学设施和设备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最大程度地提高课堂直观教学效果。
6、必须保障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提前下课,擅自停课、任意调课和私自请人代课。因特殊原因必须代课、停课或调课时,要提前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尽早作好课程的安排。
7、教师应密切联系教学实际,积极开展各种教学理论研讨活动,加强教学的实践与创新,不断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撰写教学论文,努力提高老年教学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水平。
六、其他
1、学校明确一名副校长,主管学校教学工作。
2、学校每学期通过教师会议、班干部会议、学员代表座谈会等级形式,听取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交流班级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